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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September 21, 2009

第两百篇.

昨天大部分时间都陪ahgai一起度过,所以说,要陪老婆女朋友闲逛买东西的,首先脚力一定要勤练.(^Q^)
最喜欢就是照个落脚处,喝杯咖啡也好.休息,是为了陪女生走跟多间的店.不好笑.嘻嘻.早上送了机.没有依依不舍.因为还有msn,skype的嘛.不然你看现在的死小孩msn是怎样用:那天她就在我房间,我们相隔15cm.却很像十万八千里那样.sot..

5 comments:

PaMiLo^^ said...

呵呵..
胜昨天也是穿粉红色的衣服诶~~

嗯嗯..
不错下,
还会陪妹妹逛街..
^^

恶施主 said...

哈哈~~~这也许是一种情趣。。。

Anonymous said...

真是好哥哥~lol

MR.pink-eclipse said...

pamilo,他是粉红色胜.哈哈.其实还好啦,有时我们会大小声的.嘻嘻.

249,情趣哦.我想到比较色的东西.哈哈哈!

洁儿,其实你也可以说好妹妹.

Anonymous said...

脑袋不干不净的家伙~=.=
哈哈,如果我说“好妹妹“的话,
大概听起来会像讽刺你妹的感觉wor...
这样好了-“真幸福的妹妹”?xD